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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
发布日期:2007-12-17   来源:政教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宁强县铁锁关中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2007-2008学年度试用)
 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,积极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》和《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评价办法。
  一、评价的基本原则
   1.科学性原则。评价内容包含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基本领域;考评指标体系具体、有效,从实际出发,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;考评主体突出多元;评价方法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;考评程序科学有序。
   2.发展性原则。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,处理好片段事实、个别事件与整体表现的关系;要关注学生学习阶段的平时表现和成长过程,处理好历史、现状与发展的关系。
  3.客观性原则。学校建立健全考评工作机制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确保考评工作组织严密规范,过程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结果真实、客观、诚信、有效。
  二、评价内容与标准
  学生综合素质从道德品质、公民素养、学习能力、交流与合作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进行评价。
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“等级”+“综合性评语”两种方式呈现。每一个维度用A(优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个等级来描述发展状况,不允许将综合素质各维度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。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,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,在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等方面给出综合性评语。
  (一)道德品质
  1、文明礼貌。对他人有基本的礼仪习惯;与同学友好相处;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2、勤奋进取。有进取心,学习刻苦努力。
  3、遵纪守信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;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;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安全规定;遵守公共道德。不作弊;不说假话,不欺骗他人;不做损人利己的事;敢于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4、热爱劳动。认真完成各种劳动任务;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;尊重并爱护他人的劳动成果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4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1种行为,评定为B等,有以下2种行为,评定为C等,有以下3种行为评定为D等。
  1、有辱骂师长,打架斗殴行为。
  2、有作弊行为,且教育未改。
  3、经常违反其它校规校纪,且教育未改。
  4、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别人的钱物据为已有,或者强行向他人索取钱物。
  5、在学校或家中逃避劳动任务,或者劳动任务经常完成不好,且教育未改。      (二)公民素养 
  1、社会责任感。经常听看新闻报道,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问题;珍惜集体荣誉,维护集体利益,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;乐于帮助他人。
      2、环保意识。爱护公物,爱护环境,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活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3、自尊自律。珍爱生命,乐观,自信,向上;不吸烟、喝酒,拒绝毒品,自觉抵制不良诱惑;言行文明,不打架、骂人,说话不带脏字;知错能改。
  4、家庭责任感。尊重并并关心家庭所有成员,理解、孝敬父母及长辈,愿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4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1—4项中的1种行为,评定为B等,有2种行为,评定为C等,有3种行为或有第5种行为评定为D等。
  1、经常乱花钱。
  2、经常有损害环境卫生和绿化的行为。
  3、经常有抽烟、赌博的不良行为。
  4、经常出入青少年不宜的场所。
  5、有触犯法律行为。
  (三)学习能力
  1、学习兴趣。有积极的学习兴趣,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,努力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。
  2、学习方法。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。
  3、计划与反思。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,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,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。
  4、独立探究。能够独立思考,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,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。
  5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,有较强的动手能力,有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,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合格,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合格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5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5种行为中的1种表现,评定为B等,有2种表现或D等学业成绩达三科,评定为C等,有3种行为或D等学业成绩达四科评定为D等。
  1、有较重的厌学情绪,经常不参与课堂教学活动。
  2、学习习惯较差,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,偏科现象较严重。
  3、学习中懒于思考,很少主动提出问题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或不同意见。
  4、逃避各类综合实践活动或不能完成综合实践活动的学习任务。
  5、学习效果不好。有一门以上学科学业成绩为D等。
  (四)交流与合作
  1、团队精神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能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积极为集体活动出主意、想办法,遵守集体规则;在集体中,能与他人合作,能尊重他人的意见或建议,乐于帮助同伴解决合作学习中的实际问题。   
  2、沟通与分享。乐于与他人交流,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,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,不断学习良好的交流方式,交流效果好;能欣赏他人的成功,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;善于正确处理合作交流中的各种矛盾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2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5种行为中的1种表现,评定为B等,有2—4种表现的,评定为C等,有5种表现的评定为D等。
   1、没正当理由地不参加集体活动。
  2、不愿承担集体任务和责任。
  3、在集体中不善于与人合作,喜欢以自我为中心或不愿与人交流。
  4、交流中态度任性、喜欢指责、抱怨或挖苦别人。
  5、不愿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经验或成果,不帮助别人。
  (五)运动与健康
  1、体质与健康。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,身体素质测查和体育运动成绩均为B等以上。
  2、健康心理状态。心理健康,能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,能够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。
  3、健康生活方式。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,或有某一方面的体育特长,精力充沛,能正常参加各种学习劳动和体育活动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3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1—5种行为中的1种表现且无第6种表现,评定为B等,有1—5种表现行为中的2种表现且无第6种表现,评定为C等,有1—5种表现行为中的3种表现或有第6种表现,评定为D等。
  1、经常逃避“两操”或体育课;或者体育课中不能完成老师要求的教学任务,且教育未改。
  2、消极对待校内体育活动。
  3、个人卫生习惯差。
  4、不能控制和调节自己的不良情绪。
  5、不能正常参加学习和体育活或。
  6、身体素质测查或体育体育运动成绩不合格。
  (六)审美与表现
  1、审美情趣。认真上好艺术(或音乐、美术)课,考查成绩B等以上;喜爱、欣赏进步的、有教育意义的文学、艺术作品;欣赏社会上和身边的好人好事。
  2、艺术活动表现。积极参加各类健康的艺术活动,或者有某一方面的艺术特长;能表现自己的艺术爱好。
  能全部做到以上2条,评定为A等,有以下2—4种行为中的1种表现且无第1种表现,评定为B等,有以下2—4种行为中的2种表现且无第1种表现,评定为C等,有以下不为例2—4种行为中3种表现或有第1种表现,评定为D等。
  1、不能完成艺术(音乐、美术)课的学习任务,或艺术(音乐、美术)课考查成绩不合格。
  2、经常不参加班、校内组织的艺术活动。
  3、穿着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,且教育未改。
  4、经常看、传不健康的书籍和音像、网络资料。
  三、考评实施机构及职责
  (一)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。
  组 长:柯贤茂
  副组长:党治国、李大彬、卢章贵
  成 员:校委会全体成员
  职 责:组织、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;制定学校考评工作的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;组织成立班级考评小组并指导班级开展考评工作。
  同时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工作小组
  组 长:卢章贵
  副组长:党治国、李大彬
  成 员:校委会全体成员。
  职 责:监察考评全过程;接受学生、教师或家长的咨询、投诉、举报;及时纠正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;协调处理有异议的考评结果;对违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;认定考评结果。
  (二)学校成立年级、班级学生综合素质班级考评工作小组。
  初一年级  组长:党治国   副组长:陈永红
  一班  组长:蒋荣军  成员:王少鹏、马雪艳
  二班  组长:殷定华  成员:郑翠英、殷定江
  三班  组长:谷琴芳  成员:陈永红、罗小东
  四班  组长:王 未  成员:郭德红、王小丽
  五班  组长:张 兵  成员:彭 倩、黄凤芸
  初二年级  组长:李大彬   副组长:付万和
  一班  组长:彭加德  成员:高绪红、杨青春
  二班  组长:何 峰  成员:宋红文、陈 芳
  三班  组长:付万和  成员:刘天恩、陈 华
  四班  组长:李仲德  成员:宋红文
  五班  组长:罗文华  成员:李 芬、胡丽娟
  初三年级  组长:卢章贵   副组长:唐安志
  一班  组长:刘 明  成员:赵文娟、朱玉红
  二班  组长:张长军  成员:王 林、张丽琴、苏含成
  三班  组长:白元军  成员:苏清梅、邓 远
  四班  组长:王 彦  成员:付枝俊、李建林
  五班  组长:陈登群  成员:高文东、张红霞
  职责:接受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;接受学校监察小组的监督;指导学生进行自评;依据考评内容与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小组集体评议,形成考评结果意见;撰写学生综合性评语;填写相关考评材料;按照规定公示考评结果。
  四、考评程序与办法
  (一)考评依据
  以班主任工作手册、班级日志、学生课堂表现、宿舍日志、校务日志等平时记载为准。
   (二)程序与办法
    1、学生自评。
学期结束,班主任和跟班教师组织全体学生在90分钟时间内,根据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表》进行自我评价,并要求学生带回家由家长签注评定意见。
    2、班级考评工作小组评定。
    学生自评结束后,班级考评工作小组根据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》,依据学生自我描述评语和学生的现实表现,通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维度的各要素逐一进行评议,分别做出等级评定,每个维度的评定结果一定要体现差异性,学业成绩以期末考试为准,每个维度A级学生控制在35—40%以内,D级学生必须慎重,要有充分的事实证明材料予以支持。
    3、班级考评小组根据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表》和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》填写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》,全体考评小组成员签名,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工作小组审定盖章。
    4、班主任组织学生、跟班教师、相关教师根据《铁锁关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》填写《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》中相关内容。并颁发给学生,完成学期评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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